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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现行参考法规下,由于2020年3月17日第18号法令第88条关于消费券的规定在2020年7月17日第77号法令第18条有所变更(根据“重启法令”进行变更),申请消费券已在2020年9月30日过期。
根据法律明确规定,未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退款。
对于通过中间商(旅行社)购买的门票,必须通过中间商进行办理。